关于公布萍乡市中心城区 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审查结果的通告 (2019年第11批)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》、国务院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、建设部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要求,我局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会议,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。 附件:萍乡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审查结果一览表(2019年第11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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